全文预览

矿用防爆产品安标讲座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62 |  大小:774KB

文档介绍
中心?14  国家安全生产南阳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 ?15  国家安全生产南京民用爆破器材检测检验中心 ?16  国家安全生产徐州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 ?17  国家安全生产洛阳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 ?18  国家安全生产佳木斯防爆电气备检测检验中心 ?19  国家安全生产西安钻机检测检验中心Р8Р1.5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二类Р按国际IEC标准和我国防爆标志GB3836.1的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二类,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二类,?即 I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类:其它用电气设备。?除I类场所之外,II类场所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序又划分为“0级区域”.“1级区域”、“2级区域”三个等级,其中0区危险程度最大。Р9Р1.6 矿井下的基本环境条件( I类)Р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空气里主要含有瓦斯(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氮、氨及其它碳氢化合物,其中高瓦斯(甲烷)含量达85%以上。当空气中的瓦斯(甲烷)含量达到5~15%时,遇上+650℃以上的高温或具有足够能量的火花,便会发生气体爆炸的危险。?在采掘过程中还会引起大量煤尘的飞扬,当煤尘粒度在0.75~1mm以内,其浓度在30~2000g/m3范围内时,遇上+700℃以上的较大热源,使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这两种爆炸是伴生的,一般在瓦斯爆炸后引起煤尘爆炸,而煤尘爆炸造成的破坏更为严重。?《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井下的空气成份与井巷中风流速度都作了严格的规定。?GB3836.1《通用要求》中规定电气设备环境温度在-20℃~+40℃时能正常运行。?I类电气设备规定必须按国标GB/T2423.4标准《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测试。Р10Р1.7 II类场所Р煤炭、石油、化学、纺织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很重要的地位,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爆炸性气体.蒸汽或爆炸性粉尘,这种场所均称为爆炸性危险场所。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