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内生关系。Р (三)回归分析Р 1.成长阶段Р 在通过内生性检验之后,本文将一次线性函数及二次、三次非线性函数对样本进行了拟合。结果如表2所示:Р 表2的报告结果中模型(1)验证了假设一的正确性,其一次项系数为正且在统计意义上高度显著。当二次项被引入时,如模型(2)所示,该项本身不能通过检验,模型的解释能力很差。在对三次函数的拟合结果中,模型(3)的各项都通过了检验并且都较为显著。在不考虑其他变量影响的条件下,该三次函数的驻点H5的值为0.2868,两个极点H5的值分别为0.24和0.33。因此,曲线在0.33—1这个股权绝对集中的区间上是严格单调递增的,而且斜率也是单调递增的。所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对公司绩效的提高有促进作用。这说明,在发展初期集中型的股权结构对我国民营企业绩效具有促进作用;而股权的分散则对绩效起消极作用,不过,通过曲线形状可以看出消极的影响是逐渐减弱的。结果支持假设一和假设二。另一种极端情况,即区间0—0.24上,模型(3)是严格单调递减的。这说明分散型的股权结构是不利于公司绩效的。但在两个极点间(0.24-0.33)出现了股权集中度与绩效的负相关关系,可能的原因之一是本文划分成长阶段企业时将一些处于过渡时期的企业也归于该组中。正是由于这些样本的存在影响了股权集中度与绩效的关系,产生了波动,甚至出现了负相关的结果。相比之下,H5的值较为靠近0或1(尤其是靠近1的样本点)这两个极端的样本点都是比较典型的成长阶段的企业,服从正相关的关系。但是控制变量中SIZE和LEV都没有通过检验,而且模型(1)的截距项也没有通过检验。Р 综合上面的分析,本文认为,模型(1)(3)给出了对成长阶段企业较为详细的刻画。集中型的股权结构对成长阶段的企业更多的是正向的激励作用。提高股权集中度,尤其是绝对控股股东的存在及其持股比例的增加对于典型的成长型企业来说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