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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12 |  大小:960KB

文档介绍
识他自己。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面刻下他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见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 “一个小男孩把石头抛在河水里,以惊奇的神色去看水中所出现的圆圈。觉得这是一个作品,在这作品中他看出他自己活动的结果。”Р 人的生活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通过主体的活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人的全部特性和能力)体现在客体当中,使客体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展示。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精神性的生活活动,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本质力量的一部分通过文学艺术的创造和欣赏才展现和外化出来。这突出说明文学艺术是人的自由的创造。Р2.文学反映论Р文学是对生活得能动的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对文学的总的界说和规定。文学是人的一种活动,那么这种活动就具体性质来说究竟是一种什么活动呢?马克思主义从哲学的存在与意识的相互关系理论出发,把文学活动看成是一种人的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与反映。文学艺术作为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文学创作是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反映论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角,成为揭示文学活动的基本视角,因此以反映论为基础的文学哲学是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石。Р3.艺术生产论Р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艺术生产”论把整个艺术活动视为艺术生产操作和消费过程,认为文学创作作为一种社会的精神创造,是在艺术生产中实现的。这种理论主要强调了文学艺术不是孤立存在,它的发展是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的,这就从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实践的各种联系中,获得对文学艺术最终的解释。Р4.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Р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对文学的一种基本看法。把文学艺术看成是“审美意识形态”,意味着文学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变体,它既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又具有审美的性质,是这两者的有机结合。这里要特别指出,文学不是一般意识形态,而是审美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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