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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水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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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5)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的原则。(6)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原则。《水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四水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专门的法学术语,它是指法律规范的效率来源,包括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渊源是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我国水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宪法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关于水资源管理主体和管理内容的规定,是制定水事法律法规的原则和基础。(二)法律1、水事基本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水事法律体系中,除宪法外,《水法》在水事法律体系中占核心地位。《水法》是综合的水事实体法规范,它对作为一种水资源管理的目的与原则、范围与制度、组织机构与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是其他水事法律规范的立法依据。2、水事特别法律是针对水管理活动中特定的水管理行为、保护对象所引起的水行政关系而制定的专门法律,是宪法和水法原则、内容的具体化,因此水事特别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都比较具体、翔实,可操作性强,是水行政主体实施水管理活动直接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如《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法防治法》三部法律。3、其他基本法律其他基本法律中有关水资源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中关于水资源相邻权的规定与利用原则,《刑法》中关于破坏性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人的规定等,既是水行政主体在水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内容,同时也是对水行政主体行使水行政职权一种很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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