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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类人员培训(补充)课件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ppt  |  页数:6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上岗登记。工程结束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3)【重新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369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二○一○年七月十九日1、【《通知》出台的背景】国务院于2010年7月1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制定出台,是党和国家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今年以来,针对一些地区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华晋焦煤集团王家岭煤矿发生“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后,温家宝总理批示要在做好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同时,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管理能力。张德江副总理明确要求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工作方案,并指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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