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Р2.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职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享有的预算管理职权:(1)审查权,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权,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变更撤销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的人大具有以下预算管理职权:(1)审批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监督权,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3)撤销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管理职权:(1)监督权,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2)审批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的决算;(3)撤销权,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Р(二)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职权?1. 国务院的预算职权:? (1)编制权,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2)报告权,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向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3)执行权,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4)决定权,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5)监督权,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6)变更撤销权,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职权:? (1)编制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2)报告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向本级人大、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