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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审计外高桥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9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评价审计证据。正因为这笔项目金额巨大,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该表现出更大的关注,考虑重大错报风险,提高该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包括考虑大笔资金往来项目是否获得管理层同意,相关交易是否获得适当的授权批准,询问管理层存入该大笔资金项目的目的和获得他们的书面证明。?因此我们认为本案中,普华永道在货币资金的审计上面是有重大过失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РJune.4 2009Р7РPWCР2.普华永道的赔偿责任?? 由于普华永道的重大失误,造成此次审计失败,但普华永道的赔偿责任却不应该是2个亿。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侵权责任,有四个法律要件,即存在不实报告、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会计师事务所的过失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 首先,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执业准则以及诚实公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 ? 其次,正如上面所分析的一样,普华永道在审计过程中有重大过失,这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原因。РJune.4 2009Р8РPWCР再则,本案中的利害关系人并不明确,确认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困难重重。根据相关规定,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对于2.2亿的损失,直接受害者是公司股东,然而他们却不符合利害关系人的条件。?最后,由于本案人员内外勾结,即使普华永道实施了规范的询证函制度,并且保持了足够的职业怀疑态度,也可能很难发现该舞弊行为。Р所以,普华永道虽然有重大过失,但由于被审计单位所受到的损失跟普华永道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我们认为普华永道在本案中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РJune.4 2009Р9РP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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