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Р四、内容?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当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检查财务工作时,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会计必须按税票金额汇款。?2、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Р4、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5、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经理及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6、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Р7、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8、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9、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Р4、加强供货单位有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票单样式备案管理。在收货环节加强对供货单位出具的随货同行票单样式的核对,与备案票单样式不一致的,拒绝收货。?5、加强供货单位付款管理,规范付款流程,执行供货单位只能使用在质量管理部备案的银行账户付款。对于支票或其他形式付款的,收款人必须与质量管理部备案的业务人员一致,同时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财务部门印章的收款收据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