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讲过: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密切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Р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Р6Р一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要深刻认识宗教的存在根源和发展规律,防止用行政命令办法处理宗教问题,不能用简单粗暴方式对待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Р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Р9Р抓住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等关键环节,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完善配套办法。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和检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宗教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既当好教徒,也当好公民。Р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Р10Р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自律和协同作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激发信教群众参与宗教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宗教组织协同、信教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完善和推广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