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了医用电器设备环境试验的目的、环境分组、运输试验、对电源的适应能力、基准试验条件、特殊情况、试验程序、试验顺序、试验要求、试验方法及引用该标准是应规定的细则。Р该标准的目的是评价设备在各种环境和模拟贮存、运输环境下的适应性。РGB表示国际标准,T表示推荐Р二.环境分组Р三.试验顺序及试验程序Р对于同一台设备依次进行多项试验时,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试验,如试验顺序有影响,由产品标准规定。如果其中某个试验发现仪器有问题,需从第一个试验开始做。Р每个试验通常包括下列程序Р四.试验要求Р1)对试验箱的要求Р装有温湿度传感器,用于监控试验条件;?温度恒定均匀,温差不超过±3℃;?试验箱的容积应不小于设备体积的3倍;?试验箱内的绝对湿度为每立方米空气中不应该超过20g的水蒸气(相当于35 ℃时50%的相对湿度),当试验温度低于35 ℃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 %。(适用于进行额定工作高温试验的试验箱)?试验箱内的冷凝水要不断排出,排出冷凝水在纯化处理前,不得再作为湿源的水使用;?直接用来产生湿度的水的电阻率不小于500Ω·m?试验设备的特性及电气负载不应该明显影响恒温箱内条件?试验箱壁上和顶上的凝水不得低落到试验样品上?试验箱应设有观察窗及照明装置Р2)对设备(被测仪器)的要求Р设备的附件与设备一同进行试验,除非附件有产品标准要求?设备应在不包装、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下投入试验箱(室)?在试验箱的工作空间不足以做整机试验时,若设备允许,可按分机形式与整机接成一个系统分别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可适用于进行额定工作低温、高温、湿热试验的设备)?在试验箱的工作空间受到限制时,允许将设备分成几个部分进行试验,其试验方法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可适用于进行低温、高温、湿热贮存试验的设备)Р五、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及注意事项Р1.基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