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楼道踩踏事故?危房坍塌及设施隐患事故?校车交通事故?人为砍杀事件?春游交通及翻船事故?触电事故?食物中毒事件?游泳溺水事故Р按性质分类: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过失责任事故、故意责任事故;人为事故、非人为事故; ?按根源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治安案件、卫生事件等; ?8. 学生意外死伤的主要类型?致伤的主要类型: ?车祸、火灾、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伤、撞伤和击伤、动物咬伤、异物卡入喉鼻、针刺、踩到铁钉、割伤、其他伤害等; ?致死的主要类型: ?车祸、淹溺、跌倒和高处坠落、噎塞、火灾、触电、物击、窒息、危房倒塌、自杀、他杀等。Р案例:? 学生甲为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时与数名同学在学校的国旗台上玩耍,不慎将学生乙推到国旗台下,致使其右手骨折。事发后,班主任老师将学生甲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询问情况,一气之下,给了学生甲两个耳光,并使劲往其腿部踢了两脚,致使学生甲两只耳朵疼痛不已,腿部出现红肿。Р一、教师体罚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Р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项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三十七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