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查遏制不住事故??每次检查都能发现大量的事故隐患??事故问责的力度带给我们太大的压力Р一、两个体系建设出台的背景Р一、两个体系建设出台的背景Р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督促和引导企业转入安全风险管控阶段,发动企业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Р8Р一、两个体系建设的出台背景Р山东省人民政府303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Р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Р一、两个体系建设的出台背景Р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消除;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