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Р总体思路?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成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遵循食品安全监管规律,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运输工具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关制度,并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确立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据此,本法规定了不安全食品召会制度、食品标签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并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Р四是建立以责任制为基础,分工明晰、责任明确、权威高效,决策与执行适度分开、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负总责。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监管权利,同时强化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相关产品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历经4次审议,向公众收集了1万多条意见,并且这些意见在最后的法律中得到了基本实现。在颁布后,仍有人大代表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