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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介绍课件

上传者:qnrdwb |  格式:ppt  |  页数:55 |  大小:518KB

文档介绍
活动,侵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利益的行为。常见的罪名有:?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Р职务侵占罪Р概念?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Р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Р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Р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其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若行为人为一般工作人员,则只可根据行为性质定为盗窃或者诈骗罪。如公司财务人员将保管的现金据为己有,属于职务侵占,而如果是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财务室将现金拿走,就属于盗窃。? 本罪的主体不应限制为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即公司的高层、中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中的职务应既包括管理行为也包括普通业务行为,对刑法第271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仅应理解为Р从事管理活动中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也应包括从事劳务活动中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 如仓管保管员将保管的单位财物据为己有,业务员将收取的货款据为己有都属于职务侵占。Р 非公司、企业人员有时也能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Р主观方面?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即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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