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与难点: 市政的含义、市政学的研究对象、市政学的研究方法想一想? 绪论第一节市政的含义和特征一、市政的含义 1、学界较有代表性的观点长期以来,国内外许多学者从政治学、行政学、城市管理学等多种角度,对市政概念进行分析和定义,形成了以下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城市政权说; 城市行政说; 城市政治说; 城市职能说; 城市政策说; 这几种说法,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揭示了市政的内涵或内容,对我们认识和把握市政的含义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如何理解和把握市政概念? 应从以下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去考察市政概念: 一是市政主体; 二是市政客体(或市政对象); 三是市政目标; 四是市政体制; 市政主体市政客体市政目标市政体制市政是这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的有机的统一市政主体,即由谁来管理城市有关事务, 以及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市政主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市政主体为城市全部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包括城市中的政党组织和各种国家机构; 现代城市中广泛存在的非国家权利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市政管理的广大市民。狭义上的市政主体仅指城市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在我国,市的行政机关包括市人民政府、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区、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及不设区的市和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市政客体(或市政对象),即市政主体管什么,管哪些事务。市政客体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市政客体即包括市辖区内的各种社会公共事业和公共事务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又包括城市的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环境管理、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管理等各项专门管理活动。从狭义上说,市政管理的客体和内容,主要是城市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市政目标,是一定价值观指导下的市政管理目标。我国的市政目标,是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根本导向,贯彻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不断满足城镇居民对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