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是恢复利用废弃土地; 六是划定地界,确定权属; 七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二、分类二、分类 1、土地整理 2、土地复垦 3、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而废弃的土地,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况。●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过但具有利用潜力和开发价值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对荒山、荒地、荒水和荒滩等改造为可供利用的土地。根据土地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可将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农用地整理包括农用地调整、农用地改造、地块规整、基础设施配套、零星农宅的迁并等。农用地整理可根据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整理等。耕地整理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如农田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整理。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申请立项审查核实批准立项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成果管理项目运行管理及评价 1、申请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 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审查核实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出项目区,对符合要求的,则填写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 报县政府,再根据规定,对需上报的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