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文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ppt  |  页数:2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管期限表》。?收集是文书档案工作的起始环节,其他各个环节相比,它处于一种特殊地位。三、文件材料的收集 5 1、归档范围?(1)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2)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和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3)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4)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三、文件材料的收集(一)收集的范围 6 2、不归档的范围?(1)上级来文三个方面的不归档:一是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二是上级机关发来供参考的文件材料;三是征求意见的未定稿文件材料。?(2)同级机关和不相属机关来文两个方面不归档:一是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二是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一)收集的范围 7 (3)本机关形成文件的八个方面不归档:一是重份文件;二是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三是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的文件;四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工作参考的非证明材料;五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六是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七是机关负责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八是为参考目的从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三、文件材料的收集(一)收集的范围 8 3、不归档文件的处理?(1)属于清退范围的按规定清退?(2)其他不归档文件,登记造册销毁,禁止混入废旧报纸出售,防止失泄密。三、文件材料的收集(一)收集的范围 9 1、收文 2、发文 3、帐外文件(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会议文件;统计报表;调研材料;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等) 《档案法》第十条、《重庆市实施〈档案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不得拒为已有。三、文件材料的收集(二)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10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