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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精品课件(PPT)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4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月7日、 8日、 9日,沈某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处理,民警都让其去做法医鉴定或以工作忙为由推拖。 6月】1日,沈某经鉴定为轻微伤。 7 月5日,民警通知双方到派出所调解。沈某不同意,民警称:“不同意调解也行,但医疗费恐怕你一分也拿不到。”沈某只好接受调解。而刘某以自己是机关干部为由,不同意公开调解,民警遂决定不公开调解此案。调解中,刘某否认拳击沈面部,不同意赔偿沈的医疗费 e经民警向齐某及围观群众调查,证实了刘某的违法行为,刘才同意赔偿沈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 1000 元。沈某认为误工费计算错误,办案民警称: 。你一个外地民工,~天能挣几个钱?对方是国家干部,同意赔你钱就不错了! ”沈某即与刘某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 收取了刘某的 1000 元赔偿金。 7月 25 日,沈某听同事说刘某还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害,遂找到办案民警,要求刘某增加赔偿费用,否则,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刘某治安管理处罚。办案民警答复沈某: “此案已经办结,如果你对损害赔偿不服,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指出公安机关处理本案时存在的问题。答:公安机关处理本案时存在的问题: ①办案民警对沈某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处理予以推拖,案发近一个月,才通知双方到派出所处理,处理不及时。②《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殴打他人案件,取消了“致轻微伤”的规定,且县医院的诊断证明已写明“软组织挫伤”,民警让沈某进行法医鉴定后才处理的做法不当。③沈某起初不同意调解,办案民警以“不调解拿不到医疗费”为由,使沈某被迫同意调解,违反调解自愿原则。④仅刘某一人不同意公开调解,公安机关即决定不公开调解, 违反调解公开原则。⑤当刘某对打人事实提出异议时,公安机关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属于取证不及时。⑥办案民警对沈某关于误工费的异议,既未向其解释,也未作进一步核实,而以对方是国家干部为由逼其接受协议,违反合法、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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