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定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盲人和又聋又哑的人等特殊主体的处罚原则?1、对于未成年人要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 14周岁的人不处罚,取消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对不满 14周岁的训戒规定,不得再对不满 14岁的人进行训戒。?2、对精神病人分两种情况,在不能辩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处罚。?3、醉酒的人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4、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三、规定了处罚的合并执行的原则?合并执行拘留的,采用限制加重原则。比如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的合并执行是吸收,只执行一个限期出境、驱逐出境。驱逐出境限期出境并罚也执行一个驱逐出境。?四、规定了共同违法和单位违法?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第十八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前提是共同参与人都应有责任能力,只有其中一个人有责任能力不能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与精神病人不能有共同故意,与一个不满 14岁的人共同违法的。?单位违法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不再要求主管人员有指使行为(条例有此要求),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其规定处罚,另对单位的处罚可以是罚款、可以是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