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更新的信息,例如,航海通告和气象报告等,应及时将这些信息补充到计划中去。另外,应对覆盖航行水域或将通过的水域的海图按航海通告中的永久性或临时性通告内容进行改正。对航行计划进行初步拟定,需要下列资料信息: ①潮流(流速和流向)、潮汐(潮时、潮高); ②航次各阶段的船舶吃水; ③航路指南中的推荐和建议; ④航行标志(预定在雷达上或视觉可见到的目标); ⑤分道通航制和其他通航制度; ⑥无线电导航仪器的覆盖范围; ⑦影响航行水域的航海通告; ⑧影响航行水域的气候和气象信息; ⑨船舶的操纵性能等。当所有信息收集完时,船长应对航行计划的情况做出全面估计, 并与驾驶员进行商讨,以有利于船舶的安全航行。(2) 估算时间根据概略的航程和航速,估算所需航行时间,初步确定进出港及通过重要航区和物标的时间。(3) 预画航线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全面权衡,最后确定航线,并在航用海图上准确画出全程航线,求出准确航程和航行时间。(4) 考虑航行时间、航速与燃料装载量的关系确定燃料装载量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航程、航速以及影响航速的水文气象条件等因素; ②本船的航海性能,如吃水差和船壳附生物的阻力等因素; ③主机之外的其他燃料及轮机长的意见; ④过去使用燃料的记录; ⑤航行的途中有否燃料补给港口等。无论在哪个航区航行,燃料总储备量的富余量不得少于船舶两天的耗油量。(5) 做好相关记录备查航行计划须经船长审核、批准后正式确认。但在航行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还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补充。为了使航行计划能连续地监控船舶整个航次的营运,该计划应在形成后和实施中有确切的文字记录。最好配备正规的记录簿,执行过程中由驾驶员签字确认,以此作为港口 PSC 检查的证据之一。 3.航行计划参考表格(1) 海图及图书资料一览表①海图②图书资料备注最新更正出版日期书名书号编号出版日期比例尺备注最新更正新版日期图名图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