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O2、意外事故 O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O3、人为风险 O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人为风险有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O4、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O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建筑工程保险的责任免除 O物质部分的责任免除: O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O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的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O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O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O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O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的损失。 O建工险的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 O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 O明细表中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第三者物质损失的免赔额,但对第三者人身伤亡不规定免赔额。 O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因本项应由有关的运输工具第三者责任险承保。 O被保险人或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损失。 O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O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