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输注量、输注是否通畅、是否发生不良反应、患者主诉等,将输血记录单放入病历) 临床输血护理管理制度为保障我院血液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临床科室接到检验科的通知后,护士必须持用患者血型记录单并携带取血箱到输血科取血。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避免血液震动, 以防红细胞破裂。二、取血时检输血科和护士要双人核对,并认真核对《临床用血申请单》、《交叉配血单》和血袋资料信息,确保信息完整一致。三、取血时必须在输血科取血登记本上签字。四、取血后要迅速将血液放入取血箱内,迅速回病房,不得中途停留。五、血液到达病房后要双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准确无误后, 方可输入。六、护士从输血科取回血液后,需 30 分钟内进行输血,原则上 4小时内输注完成,严禁血液在科室长时间摆放、不输,违者需上报护理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理。七、血液一经启封不可再退回输血科,输入冷藏血液时,不可加温,输血前应将血袋轻摇 4-5 次,避免激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含钙、酸、碱性药品。稀释只能用 0.9% 生理盐水。八、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观察 15min 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并及时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 保留静脉通畅,配合医师及时处理,并封存输血袋、输血器等,输血反应单送检,做好记录。输血安全操作程序 1.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或授权监护人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利害关系后,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由护士核对患者资料后采集抗凝血样送输血科(血库)备血。 2.输血科(血库)采用“双标本”,即用于血型鉴定的标本不用于配血,配血标本保证与血型鉴定结果准确无误并符合配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