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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预审(最终)[1]-课件(PPT讲稿)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ppt  |  页数:47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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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二、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1、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发改委等部门审批的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2、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义根据各级制定的实施细则,强化土地预审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中的前置相关作用,从严控制建设用地预审,提高土地预审的质量。四、全省 2010 年建设用地预审情况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2004 年7月25日公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而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它项目实行备案制。(一)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第二,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第三,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 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二)备案制的涵义和意义《决定》实施以后,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意向信息,及时、准确地监测投资运行情况,适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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