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职能部门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由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的要求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诊疗技术规范:不得将不成熟的技术应用于临床科研工作中。从事临床科研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允许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种有创的操作技术项目在独立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培训,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考核批准后,才能单独操作。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的要求各专业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保障应有的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申报(具体参见《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的要求人员资格授权依照以下流程:首先向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申报个人的资质能力,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初步考评,考核结果提交医院诊疗技术授权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认定,必要时还应同时提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科研性临床医疗中止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停止该项科研性临床医疗研究,并向医务科报告。1、从事该项科研性临床医疗研究的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开展临床研究或可能会带来不确定后果的。2、发生与该项科研性临床医疗研究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3、该项科研性临床医疗研究存在的伦理缺陷。4、该项科研性临床医疗研究存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5、该项科研性临床医疗研究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科研性临床医疗风险应急处置程序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时,应制定保障患者安全的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科研性临床医疗风险应急处置程序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定期对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