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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课件PPT(精品)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  |  页数:7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两大法系的分歧主要表现两大法系的分歧主要表现 1、票据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票据立法,大多采用票据法所称的“分离主义”的票据立法,例如德国采用“三票二法”的立法模式。英国票据法采用“包括主义”的票据立法,采用“三票一法”的立法模式,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的范围广泛。2、票据持票人的权利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将持票人分为持票人、对价的执票人与正当执票人, 后者权利大于前二者。大陆法系国家将持票人划分为持票人和合法持票人,后者权利大于前者。 3、对伪造背书的处理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规定,伪造背书是无效的,伪造背书的后手无权取得票据权利,该票据权利仍属于原所有者。大陆法系国家对伪造背书的后果规定不那么严格,认为伪造背书并不影响后手的票据权利,除有恶意或重大过失者,持票人即合法持票人 4、要求的票据要件不同英美法国家对形式没有特别要求,而大陆法国家规定了构成票据的有效要件,美国法在这点上与大陆法相同。《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1987 年8月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十二届会议上通过但未生效。?《公约》的适用范围: “国际汇票( ……公约) ”和“国际本票( ……公约) ”?《公约》协调英美法系与日内瓦公约体系分歧的成果: 关于票据的形式要求日内瓦公约对票据的形式要求严格; 英美法系对票据的形式要求灵活; 联合国公约基本采纳了英美法的原则: ?汇票上必须载有出票日期; ?不得开立无记名式的国际汇票。关于对执票人的法律保护及票据的抗辩为了使票据具有流通性,各国票据法对善意或合法的执票人都给予有利的保护,可以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英国汇票法把执票人分为执票人、付了代价的执票人与正当执票人; 日内瓦公约对合法执票人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联合国公约把执票人分为执票人和受保护的执票人,对受保护的执票人不以支付代价为条件,限制对受保护的执票人可能提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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