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使用管理Р(一)用途Р 1、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 (2)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 (3)单位各部门、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4)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Р二、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Р(一)用途Р 2、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 单位发生拨付经费、科研经费、赔(退)款项等非经营服务性经济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它构成单位收入,但不属于经营服务性收入和政府非税收入的款项。Р二、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Р(一)用途Р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除收取会费以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Р二、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Р(一)用途? 4、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按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所称的公益事业,是指下列非营利的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救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医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Р二、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Р(二)领购方式Р 由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向市财政局领购,下属单位向主管部门领购。少量的捐赠票据凭捐赠合同由业务主管单位代开。Р二、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Р(三)财政票据的填开要求Р 财政票据必须按票据号码顺序填开,各联一次复写或打印(存根、收据、记账一式三联),要做到填写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项目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成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