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护理会诊制度-课件(PPT讲稿)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ppt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护理会诊制度 wyz 一、对于本病区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应及时申请会诊。二、申请病区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应认真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要把患者的主要病史、原有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会诊目的、要求等简明扼要的写出,以便会诊者参考。三、会诊形式及要求: ?1 、病区间护理会诊: 由申请会诊病区提出, 责任护士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应邀病区应派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护士长或具备相应能力的专科护士前往, 一般会诊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 15 分钟内到达,并将会诊意见和建议记录于《护理会诊记录单》。?2 、全院护理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三个科室以上)会诊讨论时, 病区护士长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通知有关病区,选派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病区的护士长主持,护理部及应邀人员参加,责任护士做病例报告和会诊记录。科室将记录会诊人员会诊意见和建议的《护理会诊记录单》及总结上交护理部一份,科室留存一份。三、会诊形式及要求: ?3、院外护理会诊:疑难或病情需要院外专家进行护理会诊时,病区护士长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确定并联系相关医院选派专家进行会诊。会诊时,由护理部主持,责任护士汇报病历并做好相关记录。科室将记录会诊人员会诊意见和建议的《护理会诊记录单》及总结上交护理部一份,科室留存一份。四、护理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1、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在本科室工作至少 5年以上。 2、护师职称者必须接受过相关专科护士培训并取得证书,或在本专业表现特别突出者。四、护理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3、院内、外会诊指定人员参加时,须经护理部及科室护士长同意。 4、无指定参与会诊人员,由护理部或者应邀会诊病区护士长决定会诊人选。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