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入社的新社员)以现金投入的新增加的增量股金。股权界定?即对社员股东资格及其权利的确定。主要涉及三个内容:?一是多数采取了固化股权的办法,即配股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二是依据具体情况划分股东类型,不同股东享有不同的权利。?三是对股权的流转也都做出较先前宽松的规定。一般允许个人股、募集股股权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与他人,但不得抽回。股份分配?一般以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效益决定分配为原则。税后盈利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公积金;–(3)提留公益金;–(4)集体股、合作股(个人股)、募集股分红。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社),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后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均要制定本经济组织章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确立起法人治理的框架;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经营管理体制;完善分配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定净收益分配的程序和办法;健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改革中,由于各村的条件、人文环境、发展潜力各有差别,因此选择的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模式也不划一。除了上面论及的股份合作制外,以股份制为取向的资产重组也成了一些地区,如广州市、浙江温州的选择。“城中村”改制出现了把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向股份制企业转化的趋势。关于集体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集体土地资产特别是农户承包地,要不要搞土地股份合作存在不同认识,实践中土地股份合作本身也存在如何规避经营风险,如何体现承包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等问题。–另一种是在“城中村”改造中对集体土地的处置。目前,一些地方在“城中村”改造中,为降低城镇化、工业化成本,地方政府借改变农民身份与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方式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将原农村集体土地无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这种做法引起较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