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本标准根据以上四类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四级,但级别排序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病原微生物的类别排序相反,即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对应的是第四类病原微生物的防护。4.14.2~4.3本标准但按国际惯例,如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3版,2004),以BSL-1、BSL-2、BSL-3、BSL-4(bio-safetylevel,BSL)表示仅从事体外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以ABSL-1、ABSL-2、ABSL-3、ABSL-4(animalbio-safetylevel,ABSL)表示包括从事动物活体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生物安全实验室还有另外两种英文表达方式。一种是physicalprotectionlaboratory,通常用P1、P2、P3、P4表示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P是英文physical(物理防护)的缩写,目前俗称通常使用该名称。另一种是containmentlaboratory,通常用C1、C2、C3、C4或CL1、CL2、CL3、CL4表示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如加拿大卫生部《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3版,2004),其中C是英文Containment(防护屏障)的缩写,L是Level(水平)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