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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取证与笔录制作规范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3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按《征管法》第63条处理;?二、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征管法》第64条第一款处理。РDateР6Р编辑pptРР稽查证据的属性Р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A、证据的形式合法;B、取证手段、程序合法。РDateР7Р编辑pptРР某稽查局两位工作人员依照合法程序把纳税人李某的帐簿调回稽查局检查。在归还帐簿时,稽查局的人员对李某说,查出的涉税问题很多,其中有一笔支出没有任何原始凭证。李某说不可能,可能是你们没有完整归还。在无法查清事实的情况下,稽查人员便对李某说,在凭证问题上你自己承认没有凭证,现在补一张白条,在其他问题上,我们少罚你一点。李某同意了。针对白条,稽查局要求李某补税并对其罚款。后来,因李某认为处罚过重,在复议时提出了白条问题。РDateР8Р编辑pptРР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公司2004年10月少申报收入40万元,少缴税款2万元,稽查人员认定为该公司偷税。除要求公司补税、对之加收滞纳金外,并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的罚款。该公司认为没有偷税,针对罚款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提供了一份借款合同证明:40万元收入被另一家公司借走,至今未还。所以,不存在少申报收入的情况。РDateР9Р编辑pptРР陈德惠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11月成立后,在大连某县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采取了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经大连市地税局稽查分局收集证据证明,陈德惠律师事务所自1995年至1999年,采取设立账外账,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共偷逃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共计人民币114万多元。2000年12月5日,大连市地税局稽查分局依法对该律师事务所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РDateР10Р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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