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Р制造完毕按照主要受力结构件制造场地出证РРР·第六条制造监检工作的技术依据GB6067-1985《起重机Р械安全规程》、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等有Р关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所引用的标准和设计图样。Р技术依据Р第七条监检机构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项目、Р类别、内容与要求》(见附件B,以下简称《监检内容与Р要求》)和《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C,Р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的要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Р监检的项目、类别、内容与要求,搞清楚!Р(实物和质量管理两个方面,五大项,21项)РРР12、制造监检项目包括以下方面内容:Р)对制造过程中涉及的安全性能的项目,如技术文件、原材料、配Р套件、外协件、主要受力结构件质量及其质量控制等进行确认核实;Р二)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Р实物和管理两方面内容Р第八条起重机械的制造监检项目分为A、B两类(见附件B),监检方式Р如下РРРРР对制造监检的检査、抽查或者现场监督等,监检人员都应Р当在制造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见证资料(设计文件、检验Р报告、试验报告、记录表、卡等,以下简称工作见证资料)Р上签字确认。根据不同的制造监检方式,在工作见证资料Р上签字确认时,应当注明制造监检确认的方式(资料确认、Р实物检查、现场监督)、具体内容和签字日期Р·13、工作见证资料:抽查记录表、A类项目确认单、底片复评记录表Р等Р·14、对制造监检的检査、抽查或者现场监督等可以穿插进行。РРР第九条《监检内容与要求》和《监检项目表》所列内容Р不能满足监检要求时,监检机构可以根据制造单位提供的Р设计文件、工序、工艺过程资料和检验要求,从有效控制Р受检产品的安全质量出发,适当调整制造监检项目,在报Р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后,通知制造单位Р15、监检内容和监检项目不能任意增减,另外情况要备案Р超过规定项目的要求/也是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