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国际上的争议友好解决方式美国在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多种中间调解方式,其中由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中间调解人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小型审理,中间审理,合同争议评审团。上述几种方式虽然略有区别,但本质上类似,其结论一般都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争议评审团起源于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其实质是争议双方邀请第三者进行中间调解,不过它的组织和工作程序比较完善,由十四个建筑业有关机构和代表组成的美国建筑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协助美国仲裁协会供建筑业选择使用的争议解决程序争议评审团成员的组成是由双方选定一名工程合同方面专家,该专家要得到对方认可,然后再由被选定的两人共同推荐第三人作主席组成。争议评审团的优点如下:延糜珊贤ǚ焦餐械#槠郎笸盼Kǚ椒瘢妆Vて涔院椭稍辈坏糜牒贤魏我环接蟹涟湫形9牧O怠槠郎笸乓T诠こ桃豢9ぞ徒槿牍こ蹋⒍ㄆ诜梦氏殖。芄患笆绷私工程进展、有关合同执行情况和索赔事宜以及潜在的争议。槠郎笸懦稍倍际枪こ碳际鹾贤芾矸矫娴娜ㄍ员Vて淦郎蠼峁尽管评审结果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最终约束力,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双方所接受,即使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法庭大都会尊重评审团的评审结果。评审团在解决大型国际工程合同争端中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有些合同条款将采用评审团方式特别在专用条款中说明。世界银行已作出规定:凡其贷款超过万美元的项目,都要求在仲裁之前采用评审团方式进行调解,并且制定了有关评审团的评审程序和组成建议条款,作为对蹩畹男薷摹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做法,如香港的统称为“解决合同争端的替代方法槠郎笸立性。科学性和影响力。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论文狣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