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为是Р 私奔,但细究之,其夜至朝走,又不欲“与郎君偕老”,则更类似于崔莺莺等,Р 所以其行为可以私通视之,或仅为赵源的一次艳遇。《南楼美人》、《钱炎》皆与Р 之类似。另有一些异类与人相交往纯粹是为了满足肉欲,与感情无关,如《太湖Р 金鲤》⑦、《画皮》等,则更不可视之为私奔。Р 3、私奔与同居Р “同居”,《汉语大词典》中的相关义项为:“夫妻共同生活。亦指男女未经Р结婚而共同生活”。《燕山外史》⑧中窦生因避雨而走入李爱姑家,被爱姑的容貌Р 所吸引,此后便常常光顾李家,赠以重金。而爱姑不为金钱所动,决不苟从。窦Р 生因此相思成重疾,形销骨立。爱姑得知后大受感动,终于以身相许。但是二人Р 的婚姻无媒无妁,并且窦父一无所知,在聘娶婚的时代,他们的婚姻实质上并不Р 成立,只是同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种同居亦不能归于私奔。他们的行为在Р 空间上并没有发生转移。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并非有意识的反抗。更典型Р 者如李益和霍小玉,在霍小玉母亲的促成下二人同居,李益的父亲并不知道此事。Р 李益获取功名后抛弃小玉另娶他人,无情之至。Р Р ①转引自《曲海总目提要》,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 年版。Р ②转引自《曲海总目提要》,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 年版。Р ③《艳异编》卷三十四,妖怪部三,明·王世贞编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Р ④《艳异编》卷四十,鬼部五,明·王世贞编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Р ⑤《艳异编》卷四十,鬼部五,明·王世贞编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Р ⑥《艳异编》卷三十九,鬼部四,第 520 页,明·王世贞编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Р ⑦《艳异编》卷三十四,妖怪部三,明·王世贞编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年版。Р ⑧《燕山外史》,清·陈球,新文化书社,1933 年版。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