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设备符合测试要求为止。对于在初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影Р响系统性能及运行的问题,责任方应尽快给予解决,但不影响《系统初验证书》的生效。Р 试运行: 指初验完成之日起合同设备连续运行三个月。设备试运行期间,由于买方Р操作不当、工程环境问题或对设备技术性能要求的更改等原因影响设备的运行,不得延长试Р运行期;由于卖方原因影响设备运行,则应根据实际受影响的时间顺延试运行期。在设备试Р运行期间,服务方应向买方提供技术指导,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Р 终验:设备试运行期满前一周内,买方负责组织终验并书面通知服务方进行协助,终Р验须在试运行期满后两周内完成。终验后,买方和服务方应在终验合格之日起 7日内签署《工Р程竣工验收证书》。如果买方拒绝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应于一周内书面通知服务方,Р说明具体理由,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解决方案。如果买方未能以书面形式说明拒签理Р由,只要测试结果符合终验标准,服务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并提交给买方,Р如买方在一周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生效。Р 如果由于服务方原因导致设备未能通过最终验收,服务方应排除设备故障,并承担Р相应费用;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导致设备未能通过最终验收,则买方仍应签署《工程竣工验收Р证书》。对于在终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影响系统运行的微小问题,责任方应尽快给予解决,但Р不影响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生效。Р 在合同开通卖方提出申请后,买方应组织完成初验工作。如由于买方原因逾期不能Р完成初验,则买方应履行与初验相关的付款责任,但卖方和服务方仍将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Р的相关工程和设备质量责任。Р 在合同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后,买方应组织完成终验工作。如由于买方原因逾期不Р能完成终验,则买方应履行与终验相关的付款责任,但卖方和服务方仍将继续承担本合同规Р定的相关工程和设备质量责任。Р 投标人代表(签字):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