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设计Р7.3.1 竖向控制应按照 CJJ 83-1999 的要求,根据公墓四周城乡道路规划标高和园区规划设计,充分Р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减少土石方量并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和有价值的遗迹等方面综合设计,提出主要构筑Р物的标高及对周围地形的要求,并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和地表水的排放。Р7.3.2 竖向设计应包括: Р a) 主要建筑物的底层和室外地坪; Р b) 各出入口内、外地坪; Р c) 碑墓工程的标高; Р d) 道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 Р e) 地下工程管线及其地下构筑物的埋深。Р7.3.3 位于山地、丘陵、坡地的公益性公墓在规划设计时应着重处理好竖向设计,确保场地排水,对Р山体滑坡、塌陷、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有充分的预防措施。在无法利用自然排水的低洼地段,应设计地下Р排水管沟。Р7.3.4 各类地形应同时考虑殡葬用地园林景观和地表水的排放,减缓绿地坡度,降低雨水径流速度,Р为雨水的下渗创造条件。Р7.3.5 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使用透气砖或使用透水、透气性好的嵌草铺装地面,形成生态Р型的中性铺装场地,以增加雨水的滞留与渗漏,调节空气湿度。Р7.4 道路系统规划设计Р7.4.1 公益性公墓道路规划设计,其主要出入口应与城乡道路衔接并与城乡交通和客户走向、流量相Р适应. 公益性公墓沿城乡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避免地表径流冲Р刷或污染城乡道路和墓区内绿地。Р7.4.2 公益性公墓应根据墓区的规模、最大设计人流量和各功能区域的人流规模以及管理需要,确定Р墓园道路的路线、分类、分级、铺装场地的位置和特色要求。Р7.4.3 城市公益性公墓墓园道路应设置标牌导向系统,路网密度宜大于 150m/hm2。农村公益性墓地墓Р园道路宜设置标牌导向系统,路网密度宜大于 100m/hm2。Р7.4.4 公益性公墓墓园道路系统可分主路、支路和小路。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