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时间安排Р (一)基本要求Р 每学年为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 12 周。周Р 165Р12-71◎03.indd 165 2015-3-3 8:14:49Р学时一般为 28 学时,顶岗实习按每周 30 学时(1 小时折合 1 学时)安排,3 年Р 总学时数约为 3 000~3 300。Р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 16~18 学时为 1 个学分,3 年制总学分不得少Р 于 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 1 周为 1 个学分,共Р 5 学分。Р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 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Р 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的必修内容和学时。Р 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 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Р 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Р 课程设置中的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 10%。可根Р 据学校实际和学生兴趣爱好开设专业拓展课、取证强化课、综合素质提高等Р 课程。Р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可在修完第一学期课程之后,在学校指导下根据Р 成才愿望、特长和社会需求自主选择专业(技能)方向。Р (二)教学安排建议Р 学期Р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Р 1 2 3 4 5 6Р 职业生涯规划 2 32 √Р 职业道德与法律 2 32 √Р 经济政治与社会 2 32 √Р 哲学与人生 2 32 √Р 语文 10 180 √√√Р 公共基础课Р 数学 8 144 √√Р 英语 12 216 √√√Р 计算机应用基础 6 108 √√Р 体育与健康 9 144 √√√√Р 公共艺术 2 36 √Р 历史 2 36 √Р 公共基础课小计 57 992Р 166Р12-71◎03.indd 166 2015-3-3 8: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