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0 元,实际业主每年的回报为 20000+3150=23150 元。Р 业主获得的回报足以相抵月供款并略有盈余,且业主在十年委托期满后可收回自用,或者与酒店管理方协议继续委托经营,除继Р续获得 8%或以上回报后(届时根据当时的物价和市场行情进行调整),并可能享受一定的经营利润分红(仅指房间经营的所得分红,Р不含其他酒店附属项目的经营分红),具有很强的长期安全投资收益。Р Р2) 酒店管理方回报估算Р1、收入Р 平均住房价格(租金):150 元/日(保守价) Р○1 年入住(出租)率为 50%的收入Р 年收入: Р 365 日×50%×150 元/日=27375 元/年·间Р○2 年入住(出租)率为 70%的收入Р 年收入: Р 365 日×70%×150 元/日=38325 元/年·间Р 7Р2、经营成本Р 给业主回报:1666.7 元/月,2 万元/年Р○1 年出租率为 50%的收入时Р 税金 5%:1368.75 元Р 酒店管理佣金 18%: 4927.5 Р 合计:26296.25 元/年·间Р Р○2 年出租率为 70%的收入时Р 税金 5%:2190 元Р 酒店管理佣金 18%: 7884 Р 合计:30074 元/年·间Р Р 3、纯收入Р○1 年出租率为 50%的纯利润Р 27375 元/年-26296.25 元/年=1078.75 元/年·间Р○2 年出租率为 70%的纯利润Р 8Р38325 元/年-30074 元/年=8251 元/年·间Р 以上以保守的酒店价格计算收益,能保证酒店方返还给业主相应的回报后仍有酒店经营的盈利,风险可控;同时酒店其他附加的Р经营收入如餐饮、娱乐、商务中心、会议等未计入其中。Р 同时,酒店管理方可视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采取经营的操作方式或十年后是否考虑再与投资者延期经营管理。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