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管局印发的《关Р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181 号),制定本标准。Р 二、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建设和验收。Р 三、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由节水技术标准和节水管理标准两部分组Р成,总计 100 分。其中节水技术标准为 40 分,由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等Р6 项指标组成;节水管理标准为 60 分,由规章制度、计量统计等 6 项指标组成。Р 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总得分应当≥90 分,并且任一加“★”指标的Р得分不得为 0 分。Р 五、节水技术标准中,各项指标解释及验收方法如下: Р (一)水计量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用水设备Р(用水系统)的水计量器具计量的水量与占其对应级别全部水量的百分比,其计Р算公式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4789-2009)国家标准Р执行,验收时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 Р (二)节水器具普及率中节水设备、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Р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如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喷灌等器具,验收Р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的用水点不少于 10 处; Р (三)人均用水量是指单位年用水量和在编职工数的比值,同类型单位是指Р性质相似、用水习惯相似、水用途相似的单位,验收时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 Р (四)用水器具是指单位内所有的用水设备和部位。器具漏水有一处滴漏点Р算一处漏水,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用水点不少于 10 处; Р (五)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是指用于中央空调冷却塔补水量占总循环量的百Р分比。验收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Р (六)锅炉冷凝水回收率是指蒸汽冷凝水回用量与年蒸汽发气量的比值,验Р收时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式。Р 六、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中,缺项指标的得分由各省级节约用水办公室自行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