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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353-201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df  |  页数:12 |  大小:159KB

文档介绍
区域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 6:00—21:00;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Р 日每日 6:00 至 19:00。Р5.12.2 作业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 Р ——五环路(含)以内区域每 20min 巡回保洁 1 次;五环路以外区域每 30min 巡回保洁一次; Р ——台阶、地面、内外立面用专用设备清洗,桥体、通道顶面用专用工具清洁,每周不少于 1 次; Р ——通道口、内外立面及护栏擦拭(洗),每日不少于 1 次。Р5.12.3 具体要求如下: Р ——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顺序; Р ——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Р5.13 其他要求Р5.13.1 机械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Р5.13.2 重点地区、主要道路、繁华区域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作业时间。Р5.13.3 根据需求开展机械压尘作业。Р5.13.4 当遇中雨(含)以上天气时,应暂停全部作业。Р5.13.5 当遇五级(含)以上大风天气时,可暂停人工清扫和机械冲刷作业。Р5.13.6 当遇空气重度污染天气时,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空气重度污染城市道路清扫保Р洁工作方案进行作业。Р5.13.7 当遇降雪天气时,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扫雪铲冰应急预案进行作业。Р5.13.8 当出现道路环境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作业。Р5.13.9 清扫保洁作业时宜采用再生水。Р 结冰期清扫保洁作业用水宜添加环保型防冻材料。Р6 作业信息Р6.1 业务台帐Р 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建立环卫作业道路Р业务台账,做好分级管理。Р6.2 作业记录Р6.2.1 作业安排Р 应根据不同作业方式的要求,对所对应的作业道路进行作业顺序和作业人员的编排。Р6.2.2 运行记录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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