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从与之相似的事物或现象中区别开来,这是因为概念反映了对象的本质特征。对钢琴音乐的“中国风格”这一概念而言,它应当有助于将中国钢琴音乐区别于西方钢琴音乐,即钢琴音乐的“中国风格”应当是从中国钢琴音乐中概括和提炼出的能区别于西方钢琴音乐的各种特点、特征的总称。因此,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钢琴音乐的内涵界定为:以西方钢琴创作技法创作的,融入中国音乐文化、具有中国个性的钢琴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表征中国文化传统,体现中国民族音乐审美特色的各种特点、特征的总和。钢琴音乐的中国风格使得中国钢琴音乐区别于西方钢琴音乐。二是钢琴音乐“中国风格”这一概念还应当具有外延,即中国钢琴音乐的哪些特点和特征构成了“中国风格”。就本文而言,钢琴音乐的“中国风格”的外延是指中国钢琴音乐作品在五声调式、注重旋律性、表现作品内容的标题性、对民族乐器音色神韵的模仿性、结构上的延展性等五个方面与西方钢琴曲所具有的不同性状的总称。这些特点使得钢琴音乐不管是在表现形式还是在内在实质上都与西方经典钢琴流派存在着不同,从而为具备上述特点的钢琴音乐贴上了“中国”标签,使之区别于西方钢琴音乐,成为具有“中国风格”或“中国风味”的钢琴音乐。音乐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反映和存在形式,音乐的精华和灵魂来自民族文化传统,而作为音乐重要组成部分的钢琴音乐也不可避免地映射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因此,中国钢琴音乐作品特别是由中国传统乐曲改编的钢琴作品更是深深地打上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烙印。一旦源自西方的钢琴音乐在中国大地生根发芽,中国文化特别是特有的音乐文化就必然要在音乐作品中体现出来,从而在西方钢琴音乐基本弹奏技术基础之上形成与之有所区别的特征(如民族音调的融入,大量模仿民族乐器音色的装饰音的运用等)。这些有别于西方钢琴音乐而又体现中国文化特色的创作技法、表现手段、演奏技巧、音乐内涵等就是钢琴音乐中国风格的具体体现和存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