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性能符合承包合同约定要求;h)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规章制度及关键TD/T1042—201310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i)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技术文件已提交给项目监理机构审批;j)对于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测量原始地形高程,测量结果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对于田间道路、沟渠等工程,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记录原始状况,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k)合同工程开工前的原始影像资料7质量控制7.1质量控制的原则7.1.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承包合同,施工要求等进行施工,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7.1.2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7.1.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质量保证体系7.1.4坚持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不得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控制7.2.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材料合格证明等随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参见附录A4.4)报监理工程师签认7.2.2对于需要进行复试的进场原材料,应由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督促施工单位运离现场,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7.2.3对于施工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交货验收;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参加交货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后方可使用7.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7.3.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检查体系,对各道工序严格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签认7.3.2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抽检等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影响工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