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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前期廷议的分析研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df  |  页数:5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史料意为所有民众都来等待盘庚的讲话。庭即王朝举行祭祀、集会等的大厅。盘庚对民众讲话后,便对“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讲话。可见,商王召集民众、大臣并非讨论迁都,而是向人们解释并宣布迁都这一决定。西周时期国王在国家决策中的地位虽基本同于商朝, 但却有进步之处,形成“三公”辅政制度②,从“武王伐纣”到“周召公辅成王’’无不体现了辅政大臣在决策中的作用,国王在决策前会听取经验丰富的大臣意见。春秋时期诸侯国势力逐渐强大,王权衰弱。为了维持周王表面上的地位,诸侯定期朝见周王,商讨国家大事,于是产生了新的决策方式——朝议。朝议分为内朝、外朝及治朝。治朝是最常见的朝会,参加人数众多,凡有官爵者均可参与, 并在朝见时,按照官位高低,规定所站位置,国家的重大方针、决策多在治朝上讨论。@战国时期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诸侯争霸,礼崩乐坏。为了争夺霸权,诸侯王时常采纳大夫、谋士建议。具有不同政治见解的士人,奔走于各个诸侯国,向诸侯王宣讲自己的政治思想,合则来,不合则去。少数诸侯王能够积极采纳谋臣的改革策略,实施变法,使国家逐渐强盛。例如: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魏国李悝变法;齐威王用邹忌为相,谨修法律。其中最有成效者要属秦国的“商鞅变法",它使秦国一跃而成为六国之首,为秦灭六国统一全国并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的经济和政治基础。总之,先秦时期的“廷议”决策机制尚处于萌芽阶段,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朝臣集议。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并没有形成,它只是由许多邦国、诸侯国组成的松散的邦联。即使周朝是建立在分封制、宗法制极其完善。白钢主编,王宇信、杨升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4页。口白钢主编,王宇信、杨升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31页。。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总论》,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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