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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与机构投资者的控制权博弈——基于雷士照明的案例分析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df  |  页数:61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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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把眼光投向了私募股权融资,财务资金和管理资源的发展限制似乎在机构投资者这里都得到了解决,机构投资者开始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创投之争随着民营企业不断与机构投资者展开合作,创始人与投资人双方的摩擦也开始浮出水面。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和股东意识的崛起,使他们对公司治理的关注度逐日渐增。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利益,机构投资者已经不能满足于利用消极的投机方式获利,而是开始采取积极的措施对投资对象的管理层进行监督(王旭,2013)。而民营企业创始人对于自己一手创办发展起来的企业倾注了毕生的心血,自然有着厚重的感情,对企业的控制权更是重视。因此,私募投资资本在加速民营企业成长的同时,也引发和加剧了诸多公司治理问题,导致创始人和机构投资者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升级。从人们耳熟能详的国美事件,到近年上海家化与其机构股东平安信托的控制权之争,有关创投的控制权纠纷层出不穷。除了双方对控制权心照不宣的占有欲, 两边治理理念的巨大差异也使得双方关系一触即发。机构投资者的管理人员一般都受过专业训练,通常是西方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追随者,而民营企业创始人却在中国特色的文化和制度影响下,重视关系网络的建设。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使两者对企业的治理模式、发展战略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矛盾自然在所难免。激烈冲突的结果,无非是投资者撤资逃离,或是创始人黯然离场,如吴鹰出走UT斯达康,又或者是创始人重获企业控制权,如雷士照明吴长江再次回归, 双方看似相安无事却貌合神离。无论是何种方式收尾,在此期间,一旦这些消极信息传递给市场,都使得可能入驻企业的经理人和投资者驻足观望,影响了企业短期绩效和长期发展,使企业本身受到了深浅不一的伤害。因此,对于频发的创投间控制权之争,寻找其背后的相似之处,探究其争夺的根源和诱因,使其他民营企业避免重蹈覆辙,显得非常有必要。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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