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的历史机遇;再者,从价格改革自身来讲,如果未来国际能源价格进一步攀升,改革本身的难度也会更大。从以上几方面来讲,长痛不如短痛,当前亟待启动价格改革。(1)要按照市场导向原则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逐步放松政府对价格的直接管制,引入竞争机制,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对部分不能形成竞争的领域,政府制定价格时也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2)要落实污染者和使用者付费的原则,还原真实成本。无论是能源生产者还是能源消费者,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在能源生产和利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要缴纳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污等各种费用。(3)要合理设定资源税费标准,真正体现资源稀缺性。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应当通过资源税费代表全体人民获得相应收益,并以资源税费作为调节资源配置、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手段。要调整完善现行资源税政策,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使资源税征收额度与能源资源市场价格、进而和资源开采收益联系起来。要逐步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最终使得因资源开发而获得的超额利润、即资源性产品价格中的资源价格部分全部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保证全体人民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在具体推进改革的进程中,为解决能源价格改革可能给低收入群体带来冲击、以及可能给高耗能产业带来冲击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的问题,在能源价格市场化的大前提下,一方面能源价格改革要和财税改革相配套,不再以直接干预价格、而以财税政策作为主要手段进行能源价格宏观调控;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增长被高耗能产业主导有复杂的原因,单靠推动能源价格和税收改革不能解决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的问题,而且可能导致经济减速等新问题因此,从解决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问题的角度来看,要毫不犹豫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要与财税、金融、垄断行业、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改革相互配套,只有相关措施综合配套加以推动,才能保证经济发展方式平稳地向期望的方向转变。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