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单位统一制作。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录:1.特种设备分类目录2.实施设计审查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目录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4.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5.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6.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与张挂规则7.《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格式)8.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编号与张挂规则附录附录附录附录5555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一、专用于小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厂内机动车辆限用此标志)1.标志材料:采用高强度、防水、抗酸脂、耐高温(170℃以上)的聚脂(PET)标签专用材料。2.固定材料:采用能够防水、耐高温、抗酸脂的丙烯酸类胶膜(应已附着于标志背面),其操作温度不高于15℃,允许的使用温度应当在-40℃到170℃之间,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3.标志打印:此标志签可用普通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建议采用惠普系列激光打印机。4.标志基本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一及图二。其中,标志内中偏右侧区域(60mm×26mm)为打印区,背景为防伪图案。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的“质量技术监督行徽”符合《技术监督行徽使用管理规定》(技监局法函[1995]262号)的要求,行徽等边三角形边长为12mm。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内字体、字号、颜色、文字内容、图样、位置参数及表面加工形态以实际样品为准。二、专用于中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限用此标志)1.标志材料:不锈钢板或其它与特种设备使用环境相适应的硬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