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理的医Р 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Р•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Р2.规范性引用文件Р•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Р 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Р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Р 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Р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Р 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Р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Р•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Р•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Р•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Р 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Р•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Р 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Р•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Р• 3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Р•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Р3.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Р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Р 3.1 消毒供应中心(CSSD)Р•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Р 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Р 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Р• 3.2 去污区Р•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Р 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Р 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Р 的区域,为污染区域。Р• 3.3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Р•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Р 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Р 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Р 的区域,为清洁区域。Р• 3.43.4 无菌物品存放区无菌物品存放区Р• CSSD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Р 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Р3.53.5 去污去污Р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Р 和微生物的过程。和微生物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