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程序,引导有资质的包工头进行工商注册。引导包工头建立正当企业是建立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一个主要路径。国家相关部门能够经过引导,把包工头“收编”为正式正当的劳务分包企业,接收政府的管理。在人员、设备、资金和工程业绩方面有一定能力的建筑劳务队伍可进行工商注册,根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可进行内部机制创新,经过参股、入股等方法,对信誉良好但不具有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从而促进包工头转为正当的企业职员或股东。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考虑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Р (2)激励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吸收优异农民工,组建“架子队”式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是从根本上杜绝劳务分包企业违法再分包的方法。鉴于部分“包工头”和企业的长久合作关系,能够吸收其以现金或设备出资,以巩固合作纽带,处理设备不足问题。Р (3)在大型建筑企业组建劳务分包企业。伴随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营规模的扩张,大型建筑企业大多不再直接负担工程劳务作业,大量的劳务作业转而依靠外部多种形式的劳务队伍负担,管理层和作业层混杂,造成项目管理层次多。值得提倡的措施是精简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人员,将管理层的富余人员和作业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分离,组建为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促进其市场化和社会化,成为法人实体,成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联盟。现在部分大型建筑企业充足利用企业内部劳务资源,已经注册成立了劳务分包企业,更多的劳务分包企业还将陆续组建。РРР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Р 参考文件:Р 1袁宏川,李慧民.对中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索J.建筑经济,2021,(4):8-10.Р 2刘洪程.怎样组建劳务分包企业J.施工企业管理,2021,(12):54-55.Р 4建设部.有关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J.中国建设信息,2021,(16):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