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工作量的书面报告。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劳务报酬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经理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Р2、对乙方超出本合同、有效的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项目经理不予计量。Р第十六条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Р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以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属于乙方工程量的价款为前提。在此前提下,确认计量结果后天内,甲方应按照确认的计量结果按约定应付合同价款的%支付。Р第十七条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供应Р本合同采用第种供应形式:РA、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供应清单见附件)。甲方供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工程需要,及时运入场地,组织乙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双方签署使用交接手续。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工作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装调试时,乙方必须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РB、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周转材料全部由乙方自备,乙方使用的手工工具及其消耗品亦由乙方自备(相关清单见附件)。РC、除本项目施工所需的等机械设备、机具和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外(相关清单见附件),其它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手工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相关清单见附件)。Р第十八条工作变更Р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已批准的计划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7天内给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立即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