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Р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Р *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Р 任/经任命方同意能够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Р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行使下列职权:Р (一)检验企业财务;Р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Р 理人员提出免职的提议;Р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纠正;Р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推行《企业法》要求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РРР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Р (六)依据《企业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Р 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Р 第十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Р 第二十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经理担任。Р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职权。Р 第十一章 企业的通知和通知方法Р 第二十九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通知:Р (一) 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会议;Р (二) 股东或股东委托企业对股权转让事项给通知。Р 第三十条 企业通知可采取以下方法:Р 1、前条第(一)项情形能够采取口头通知方法。若口头通知方法未能通知全体股东的,必须采取书面通知方法。Р 2、采取书面直接送达方法。由被通知股东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署名或盖章,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Р 期。Р 3、采取挂号邮寄方法。邮寄地址为章程中统计的股东通信地址,自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以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