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农业类7.006.305.604.904.20制造业类7.506.756.005.254.50服务业类6.005.404.804.203.60注:1、学校的实际规模介于表列两规模之间者,可用插入法取值;2、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最小或最大规模时,分别采用表中最小或最大规模的指标。第十四条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不宜太小,从办学效益和有效管理最佳结合点考虑,3000人~5000人比较合适。从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规模及投资效益的角度分析,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主干专业不宜过多。本标准未规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是因为各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班额数标准,故不作统一规定。第二十条基础教学与生活建筑用地。学生第三年一般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在校生人数一般占办学规模的70%~80%,基础教学和生活用房可以相应减少。指标中的用地面积是按75%折减后的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的。第二十二条?体育活动用地。300m环形跑道(四条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占地面积约2?28000m,300m环形跑道(六条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占地面积约9000m,400m环形跑道(八2?2条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占地面积约17000m,每个篮(排)球场占地面积约510m。第二十三条?集中绿化用地。校园的绿化率应达到30%。建筑物周边和道路旁的绿化用地不小于建设用地面积的20%。集中绿化用地按校园建设用地面积的15%控制,生均集中绿地面积按5m2确定。校园绿化要因地制宜,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相映衬。第二十四条?地面停车场用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职工拥有自备车的数量逐步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应设置必要的地面停车场地。参照教育部2010年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比按1:20计算,按35%的教师数配备地面机动车停车场。各校应结合民防工程或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库,以解决地面停车场面积不足问题。